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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整治丨三门峡交警铁骑大队联合二大队成功查处一辆套牌车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可有些人
为了一己私利而套用他人车辆牌照
企图逃避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
但是假的真不了

9月12日,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骑大队联合二大队成功查处一起真假“李逵”套牌车案件。9月12日上午,铁骑大队队员陈昊在对五原路路内停车治理工作中,发现一辆车疑似是僵尸车,停在道牙上,出于职业的敏感,他记下了该车车牌号,在继续往前巡逻中又发现一辆一模一样的车,本以为是该车挪了位置,一想他不可能在短暂的时间内挪车,便掉头回去核对,结果发现竟是一对“双胞胎”,是两辆车型、车牌号一模一样的面包车,经过数据查询与后台的比对,发现台下的系套牌车,且为报废状态。

交警二大队民警郭飞翔依法扣留该车,将驾驶员龚某传唤至二大队进一步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龚某供述其以非法途径获取“豫M7***6”号牌并长期使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龚某的侥幸行为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经初步调查,驾驶人龚某有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严重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某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道路行驶的违法行,将面临处以1000—1500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套牌违法行为

严重扰乱

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

也给被套车辆车主的工作生活

带来极大的麻烦

同时交警蜀黍也提醒所有车主注意


01

养成定期查询、核对车辆违法信息的习惯,若发现有疑问的违法记录,就要警惕被套牌的可能性。


02

保管好自己的车辆资料,不要轻易外泄。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上晒爱车时,切记要将车牌打上马赛克。


03

怀疑车辆被”套牌”后,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车辆在相应时间内所处位置的证据,如路桥收费单据、停车收费单据、出入单位或小区的内部监控画面等资料,并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铁骑大队、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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